迟福林:加快有助于RCEP转型升级 助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
《人民政协报》(2025年11月14日 第 3 版)
2025年10月,第五次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领导人会议在吉隆坡召开。国务院总理李强在讲话中表示:“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,为各成员拓宽了携手共促开展的空间,给予了维护经济安全的机制,搭建了推进创新合作的平台”。
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长动能普遍疲弱、自由贸易体系受到严峻冲击的背景下,RCEP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日趋增强。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,RCEP经济体量占全球的27.5%,贸易额占28.5%。即便在全球贸易活力减弱的情况下,2024年RCEP区域内贸易流量仍达到5.7万亿美元,同比回升约2.5%。
RCEP在促进亚太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可替代。RCEP是亚太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。据中国(海南)改革开展研究院数据,过去5年,RCEP吸引外国投资超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自贸区(CPTPP);成员GDP年均增速是CPTPP和欧盟的2倍;RCEP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CPTPP和欧盟之和的3倍。2024年,东亚和东南亚经济体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超过40%,远高于北美和欧盟。其中,中日韩是RCEP区域经贸合作的最大优势。在经济总量和产业规模上,中日韩三国GDP、制造业增加值占RCEP的80%以上,三国RCEP区域内贸易占区域内贸易总额的约55%。有助于RCEP与中日韩经贸合作相向而行,关键是立足RCEP、用好RCEP,在RCEP框架下尽快达成中日韩自贸协定。
RCEP是一个大市场,在促进亚太区域大市场形成中的作用不可替代。随着RCEP转型升级,其在形成亚太区域大市场中的作用日益凸显。RCEP地区市场结构多元、互补性强。以RCEP2.0的转型升级,释放区域自身的市场潜力和消费活力,将大大增强抵御外部风险的信心和底气。有助于RCEP向2.0转型升级,将充分结合中日韩东北亚和东南亚两个大市场的互利优势,打造“亚洲生产—亚洲消费”、充满活力的区域大市场。
RCEP各方要坚持多边贸易规则,共同应对外部不确定性,以此最大化区域的资源配置效率,维护区域的集体利益。
RCEP为区域经济带来的确定性大于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。RCEP成员对区域内贸易的依存度高达48%,东盟总体的区域内贸易依存度接近60%,远高于RCEP成员国对一些域外国家的贸易占比。这说明维护RCEP区域绝大多数基于规则的“健康”贸易流,远比向一些域外国家达成贸易妥协更为重要。
RCEP要形成具有约束力的相关制度安排。建立具有约束力的RCEP共同大市场已经成为一个战略选择。本次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强调,RCEP需要防止各经济体实行“任何与RCEP协定义务不符的措施,确保市场保持开放、自由和以规则为基础,消除不必要的贸易壁垒”,避免签署和执行破坏区域价值链统一性和完整性的条款,着力打造真正具备统一规则基础的区域大市场。
RCEP的转型升级是稳定区域开展的重大举措。建设可约束、可管理的RCEP区域大市场,已经成为稳定区域开展的重大举措。一些预测模型显示,若实行“对等关税”将可能使得东南亚地区的GDP下降2.3%、就业下降5.9%,但若各RCEP经济体全面落实RCEP承诺,不跟随实施报复性关税、避免歧视性贸易措施蔓延,东盟反而将实现1.9%的GDP增长和2.1%的就业增长。
RCEP的转型升级正当其时。要借助本次RCEP领导人会议的动能和达成的战略共识,加速有助于RCEP从“最大自贸区”走向“高水平自贸区”。
构建高水平、深层次的区域开放体系。以关税减免为例,RCEP1.0阶段实现的“零关税”覆盖率约为90%,这不仅低于CPTPP,也低于“中国—东盟”关系的自由化水平,导致了RCEP规则利用率偏低等诸多现实问题。未来几年,要加快提升RCEP关税减免程度,并着力提升非关税壁垒、服务贸易、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开放水平。这不仅将更好满足区域企业的实际需求,更将彰显本区域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和自由贸易的决心。
制定符合区域现实的高标准经贸规则。加快有助于RCEP的转型升级,需要的是可实施、可遵守、可落地的高标准。例如,中国—东盟3.0版中新增的数字经济、绿色经济、供应链互联互通、竞争和消费者保护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可以成为RCEP2.0升级的“早期收获”。
打造有约束、可治理的自贸协定。当前,RCEP实施机制尚未健全,导致在执行协定条款、协调各成员的利益以及解决贸易争端等方面还面临挑战。应当考虑尽快创建独立的RCEP秘书处,赋予其足够的资源及权威,逐步打造一个“可实施、可监测、可约束、可治理”的高标准区域贸易体系。
“RCEP+”将成为促进亚太经济一体化的重大选择。未来相当一段时间,自由贸易不是消亡,而是可能逐渐向“区域化”“集团化”转型。为此,RCEP区域自由贸易的开展趋势,不仅在于更高水平,也在于更广范围的跨区域合作。
“RCEP+海合会”合作应成为跨区域合作新方向。今年5月27日召开的“中国—东盟—海合会”三边峰会,标志着亚太与中东两大区域合作进入新阶段。三方互为重要的经贸伙伴,建议依托三方互补优势,打造“RCEP+海合会”合作对话机制,助力RCEP从“东亚自贸协定”迈向“泛亚洲经济圈”,为全球贸易注入新的活力。
[作者系中国(海南)改革开展研究院院长]
原文链接:http://share.rmzxw.net.cn/article/6352677/5.html?t=1763080429383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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